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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损害、谁修复!”夹江钓鱼爱好者请注意

作者: 张稳 来源: 夹江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2日 点击数: 25328

2月22日,夹江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在青衣江流域夹江段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进行生态补偿投放,修复因非法捕捞对青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据介绍,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黄某凯、李某安、杜某义、李某昌和饶某强等人,分别在青衣江流域夹江县不同河段利用电捕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被夹江县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根据相关规定,黄某凯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还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夹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主管部门磋商后,确定由黄某凯等人在青衣江流域夹江段进行增殖放流作为其承担渔业资源受损的生态修复责任方式,由当事人对因非法捕捞水产品所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进行生态修复。据悉,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共放生本地鱼种5万尾,其中鲫鱼2.2万尾、花白鲢1.1万尾、青鱼1.7万尾。

 

“增殖放流物种的选择是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推出科学放流指南来选择的。首先不能放流常见水生生物外来种、杂交种和选育种,其次要根据我县当地水生生物特性,对水生生物资源没有危害,适宜放流的物种。我们此次放流的青鱼、鲫鱼、鳙鱼、鲢鱼都是我县常见的物种,并且选择在适宜存活的春季,鱼种规格大小适宜,存活率也高,达到了修复生态的目的。”夹江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谢成宾说。

 

 

鱼苗的增殖放流,可以有效改善水中生物种群结构,促进生态平衡,改善水域的水质。记者在现场看见,随着活蹦乱跳的鱼苗倒入水中,一尾尾鱼苗欢快地顺水而游,它们将在这里安家落户、繁衍生息,丰富河流的渔业生态资源,快速补充和恢复青衣江河鱼类品种和数量,使青衣江水域生态环境得到很好的修复,达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的目的,进一步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促进水系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改善。

 

当天,工作人员还就如何以公益诉讼检察为牵引,发挥部门职能,共护夹江生态环境进行深入交流讨论,为有效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凝聚合力。

 

 

长期以来,夹江县高度重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全面落实禁渔制度等渔业资源养护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贯彻“专业化法律监督 恢复性司法实践 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理念,既依法惩处了非法捕捞行为,也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夹江还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探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方法,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夹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守护好夹江的绿水青山。

小编提醒

在长江十年禁捕的基础上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为全县的春季禁钓期,禁止一切休闲垂钓活动,所有钓鱼爱好者们一定要注意,在这个期间,是不能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若违反规定,执法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乐山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罚,也请广大钓鱼爱好者,自觉遵守,互相监督,若发现违反春季禁钓期规定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10、5662547。

主办单位:夹江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夹江县网络舆情中心 制作单位:夹江新闻网站制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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